关于组织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葛菁菁发布时间:2019-07-07浏览次数:111

各单位:


为提高国家基金申报质量,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动员培训(6月份)

1.科研处召开2019年国家基金项目申请情况总结会暨2020年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申报动员布置会。

2.科研处组织国家社科基金申报系列培训会,邀请有丰富经验的国家社科评审指导专家来校做申报培训。

二、选题论证(7月份)

7月份,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选题工作,邀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论证和指导,并经各二级学院分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本学院的各项目负责人及其选题,并将选题汇总表电子版于730日之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kjc@hzu.edu.cn

三、申报书初稿撰写(7-8月份)

7-9月份,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员确定选题后、利用暑假完成初稿。

四、申报书修改指导(9-12月份)

(一)第一次专家修改指导(9-10月份)

9月份,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第一次修改指导。要求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1030日之前,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第一次修改稿。

(二)第二次专家修改指导(11月份)

11月份,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第二次修改指导。要求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1130日之前,各项目负责人论证完成第二次修改稿。

(三)第三次专家修改指导(12月份)

12月份,各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报书进行第二次修改指导。要求根据学科情况,邀请校内外专家至少组织一轮课题申报论证会,各项目负责人根据论证及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凝练申请书。1230日之前,各各项目负责人论证完成第三次修改稿。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二级学院资格审查和评审

1.请各项目负责人先将WORD格式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以及纸质版《申请书》(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按规定时间交至所在二级学院或项目评审归属二级学院。具体份数及时间由负责评审的二级学院自定和通知。

2.相关二级学院须认真审查项目负责人的申报条件和资格,并根据科研处分配的推荐指标(附件1)组织专家按照选题、论证、研究基础三个评价指标对审查合格的项目进行评审和推荐(《专家评审表》请查看附件2),评审结果应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样稿请查看附件3),并将评审结果及意见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评审过程须切实从严把关,杜绝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同类选题申报,避免重复申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以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为中心,注重保护各项目负责人积极性,既保证资深教授和高层次人才申报,又兼顾青年博士和学术骨干。

3.通过二级学院评审的项目,须于202019日上午10:00前交至科研处,具体材料包括:

1)纸质版《推荐排序汇总表》(附件4)(须加盖二级学院公章并进行排序,超项推荐视为无效)。

2)纸质版《关于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相关事项的说明函》(须加盖学院公章,格式自拟,但须详细说明组织评审的时间、地点、评审专家信息、具体过程与结果等内容)。

3)纸质版《XX学院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5;经评审专家签名后扫描成电子版,然后再打印成纸质材料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5)各推荐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一份)和《活页》(一式五份);均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至kjc@hzu.edu.cn。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二)学校评审

1.科研处将根据省社科规划办下达的限额申报数量组织校外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匿名评审。

2.评审结果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将在学校范围进行公示。

3.向各二级学院反馈评审结果和专家修改建议,由各二级学院再将纸质版评审材料退回给各项目负责人,以便项目负责人根据专家建议进一步修改。

(三)学校形式审核及上报

1.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须按照评审专家建议认真修改,并于2020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根据省社科规划办文件由科研处直接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将电子版《申请书》和《活页》(WORD格式)发至kjc@hzu.edu.cn,待科研处反馈审核意见后再打印纸质版《申请书》和《活页》(须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各一式七份)并交至科研处。

2.科研处按要求将上报项目录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上交至省社科规划办再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报送至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于晓丽;电话:0752-2527206;地址:行政楼522

附件:


备注:1.为了保障我校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顺利进行,各二级学院凡邀请校外专家来校论证指导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必须填写《惠州学院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及论坛等活动审批表》,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论证指导后一周内将校外专家姓名、指导时间、参与人员、指导现场照片、校外专家反馈意见等汇总报至科研处。

2.各二级学院2020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数指标将在9月份根据各二级学院最新人员情况进行分配。


附件1-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指标分配表.doc附件2-2020年惠州学院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表.xls附件3-XX学院推荐申报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公示(供参考).doc附件4-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排序汇总表.doc附件5-XX学院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专家评审结果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