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葛菁菁发布时间:2020-09-08浏览次数:559


惠州学院经济管理学

组合 1

惠院经管〔2020042


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总则  

  学科竞赛是学校教学科研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大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的群众性科技活动。为保证学科竞赛活动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促进竞赛成绩和管理水平提高,实现以赛促教、以赛促学的目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科竞赛的层级范围

  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竞赛层次、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学科竞赛分为ABCD四类:

  A类:由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文化部、共青团中央等部委主办的各类全国范围学科竞赛;国际公认的学科竞赛按照此类别管理。如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B类:由教育部委托国家级教学指导委员会、国家级学术团体主办的全国范围的学科竞赛;由省级政府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排行》的学科竞赛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学科竞赛等。如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等;

  C类: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学科竞赛等;

  D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第三条  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

  (一)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学科竞赛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委)是组织协调大学生学科竞赛的常设管理机构。学院成立学科竞赛委,委员总数不低于9人单数,每届聘期为3年。竞赛委设秘书2人。

  竞赛委的主要职责:统筹规划赛事、发布赛事信息、审核申报项目、组建指导队伍、落实竞赛奖励、总结竞赛成绩。

  (二)指导教师的职责

  1.协助选拔参赛学生,制定竞赛培训方案并实施;

  2.按照竞赛要求,完成各环节指导工作;

  3.教学中注重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储备参赛人才。

  (三)参赛学生的职责

  1.参赛学生自愿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擅自退赛;

  2.在竞赛过程中对自己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责;

  3.学生参加各类竞赛,须遵守相关章程、严守学术诚信。


  第四条  学科竞赛的项目管理

  学科竞赛的管理按项目形式进行管理,赛事按照参加人数分为个人赛和团队赛;除政府有关部、教育部各专业指导委员会办及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排行》的竞赛项目外,其每项竞赛项目代队不超过支,指导教师在每项赛事中指导团队不超过2支;参与指导教师指导团队不超过3支。

学科竞赛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如下:

  1.规范通知发布,扩大学生参与面。竞赛通知一般要提前5周发布,需提交作品的竞赛则要提前2-3月发布。通知内容主要包含竞赛背景、组织机构、参赛对象与竞赛内容、竞赛安排、奖励办法、联系方式等;

  2.加强赛前培训,扩大学生受益面。对参赛对象不限定专业、年级(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鼓励学生积极报名参赛和参加赛前培训,加强赛中指导,全方位、多渠道提升学生能力;

  3.做好竞赛组织,扩大成果辐射面。加强竞赛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参赛学生、指导老师风貌,及时积累竞赛和培训素材;做好赛后总结,做好参赛、培训、获奖和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和分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收集好获奖实物作品在学校和学院层面进行展示,激励更多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

  4.促进成果转化,扩大竞赛延伸度。鼓励学科竞赛获奖学生积极申报学校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参加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促进竞赛项目成果转化,以赛促教、赛教结合、以赛促学、赛学相长,全面提升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第五条  学科竞赛的经费管理

  1.竞赛经费的来源。竞赛经费通过学校专项、社会赞助等多种方式筹措;

  2.竞赛经费的范围。经费使用范围如下:报名费、资料费、耗材费、实物制作材料费、有关人员(指导教师、领队、参赛学生等)的差旅费、保险费、会议费用及指导教师的指导费、获奖学生及其指导教师的奖励等;

  3.竞赛经费的使用。学科竞赛经费的使用应秉持节约、统筹兼顾和专款专用的原则,参赛经费实施预算申报管理,即参赛队伍的组织者提前申报项目及其经费预算,经学院竞赛委审核批准后实施。学科竞赛经费支持实行“一赛一报”制和“一赛事一经费”;

  4.竞赛经费的报销相关费用的报销标准及师生的出差补助等,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学院教师在学科竞赛选拔过程中初赛、复赛、决赛等环节的评审费按照每次300元执行;校外指导教师的评审费按照每次500元执行;

  5.竞赛经费的监管学院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各类竞赛应在预算经费限额内完成,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与预算一致。因特殊情况超预算的须经规范的审批。


  第六条  学科竞赛的奖励设定

  学院重点资助A类和有选择性的一般支持B类学科竞赛项目。鼓励师生积极参与有利于扩大影响、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

学科竞赛学生团体奖励设定及标准

获奖级别

奖励等级及标准(元)

特等奖

一等奖

金奖

二等奖

银奖

三等奖

铜奖

国家级A

A


12000

8000

5000

国家学会级B

B

6000

4000

2000

1000

省级C

C


900

600

300

校级D

D






  学科竞赛奖励的设定:

  1.竞赛所获荣誉归属参赛学生、指导教师、经济管理学院和学校共有。一次参赛多次评奖的竞赛项目,或同一竞赛项目(参赛者)在不同级别竞赛中获奖,指导教师及参赛学生均按最高获奖等级进行一次性奖励。优秀奖、成功参赛奖、入围奖不在奖励范围;

  2.由学院或学校承担的初赛,奖项是在院校内按照相关规定产生,属于校内学科竞赛获奖,不计入省级获奖范围;

  3.学科竞赛的教师工作量及其奖励认定参照《惠州学院教研工作量计算及奖励办法》执行;

  4.学科竞赛的获奖级别的认定,以竞赛主办单位或团体颁发的证书或文件为依据;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的各级奖励,需要认定学分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附件

  1.学院内由专业系组织的相关竞赛,如要依据此办法,需由专业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竞赛委认定后,方可参照执行;

  2.本办法由经济管理学院学科竞赛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091


附件:经济管理学科相关的重要赛事

序号

级别

项目名称

主办单位

备注

 1

国际(A

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GMC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中心、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


 2

国家(A

中国“互联网+联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等

重点

 3

国家(A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育部、团中央

重点

 4

国家(A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教育部、团中央

重点

 5

部委(B

全国大学生物流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重点

 6

部委(B

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全国电子商务产合创新联

重点

 7

部委(B

中国市场调查技能大赛

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重点

 8

部委(B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