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葛菁菁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335

中共惠州学院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惠院学工〔202117


关于配合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规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指导学生进一步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相关工作,让学生顺利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

我校从2017年起已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 信用助学贷款将逐步成为国家助学贷款的主要模式。各二级学 院要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 注重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的影响力与覆盖面,让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了解 贷款政策,知晓贷款流程,顺利获得贷款,确保不让一名大学 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通知有续贷需要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

(一)具体安排

为进一步提升助学贷款资助育人效果,续贷学生申请生源地 助学贷款时,需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习进 步情况(各二级学院需组织有续贷意向的学生填写续贷声明,学校将对相关内容进行审核)。


系统操作方法: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 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续贷声明,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和学 习进步情况;学生填写完成并提交后,学校将在系统内查看续贷声明内容,对内容不实或不符合要求的续贷声明,将退回学生重新 填写后再次审核。

各二级学院请按要求于720日起组织有生源地续贷需要的 学生填写续贷声明,防止出现因未及时填写续贷声明而影响贷 款学生正常续贷的情况。

(二)注意事项

学生在系统提交续贷声明后,暑假期间还需要学生本人或 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携带身份证和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前往县资助 中心办理续贷手续。新学年开学时将贷款回执《贷款受理证明》交学生助学中心进行审核。

三、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我校的在校生如有意向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次申请生 源地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请

首贷在校大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 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并按指引填写相 关信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 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现场确认

暑假期间(一般在820日前),首次贷款学生携带《申请表》、高校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等),与共同借款人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签订

借款合同,签收《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简称《受理证明》)。

(三)提交《受理证明》

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入学后须及时将《受 理证明》上交高校资助中心,由高校确认入学信息和欠费信息。


附件: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510


(联系人:张勇胜联系电话:0752-2527711